各實驗室、各部門:
根據《中國科學院發展規劃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的規定和要求,現將獎項申報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提名條件:科研人員根據科研成果完成情況進行自主申報,擬提名項目(人選)需符合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技獎的基本條件(見附件2)。
2.提名數量:《通知》規定,每個院屬單位(獨立法人)在三大獎的每個評審組最多提名1個二等獎項目,院屬單位須組織學術委員會進行內部評議,做到優中優選;最高科技獎、三大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的提名不限額,但需要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推薦。
3.所內評議:擬申報獎項的項目負責人,需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見附件3;信息表中評審組填寫參考附件4,學科填寫參考附件5),并于11月9日(周一)9:0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ejichu@mail.iggcas.ac.cn,由科技處匯總申報信息。請申報獎項的項目負責人填寫院內提名書(見附件6),并準備介紹主要研究成果及其學術影響的10分鐘PPT,科技處將于下周(時間待定)組織所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優選。
4.擬申報2021-2023年度高等級國家科技獎的項目信息(包括國家最高科技獎候選人、三大獎的一等獎及以上項目),需填寫“擬提名國家科技獎高等級獎項目(人選)信息匯總表(2021-2023年)”(見附件7),并于11月9日9:0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ejichu@mail.iggcas.ac.cn,以便研究所與院層面做好統籌協調與支撐服務工作。
5.以我所為第一完成單位進行推薦申報和我所科研人員參與外單位牽頭推薦申報的,相關推薦原則、程序及要求,均按照《地質地球所關于推薦申報國家科技獎勵的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見附件8)。
聯系人:張尉 聯系電話:82998270
科技處
2020年11月4日